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4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3〕28號)精神,2014年春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為: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不能停止生產和工作的單位放假辦法,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研究確定。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