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日前啟動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工作。中央、省、市、縣、鄉政府于20日前將本部門政府性債務情況報審計署。其中,地方政府性隱性債務為當前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核心。分析人士指出,摸家底、審計出風險隱患固然重要,但從根本上醫治地方政府性債務的頑疾是當務之急。推進地方政府性債務陽光化、規范化才是化解風險的正道。在此過程中,可通過資產證券化、允許地方政府發債等金融創新活動發揮市場化約束的功能。
審計署于2011年公布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達10.7萬億元。此后,再無此類具體數據發布。從總體上看,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仍處在安全區,債務率和赤字率都低于“國際警戒線”。
但是,大量地方政府性隱性債務已存在爆發局部地區危機的風險。目前,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嚴重不規范、透明度低,不符合公共財政基本要求。一些地方通過信托、BT(建設-移交)和違規集資等方式變相融資問題突出,隱蔽性強、籌資成本高,已成為目前地方政府性債務巨大風險點。
中國信托業協會日前發布的數據顯示,二季度末政信合作業務規模為8041.88億元,相比去年底的5015.50億元,大增60.34%?;A產業信托和政信合作業務在上半年獲較快發展,得益于地方政府持續性融資需求及國家規范地方政府融資行為后信托公司產品創新,表明信托公司加大對地方經濟支持力度,也表明地方政府性隱性債務呈日益擴大之勢。
當前,地方政府性債務償還過度依賴土地收入,部分地方由于土地出讓收入增幅下降,償債壓力加大。此前審計署公布的數據顯示,2012年底,4個省本級、17個省會城市本級承諾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余額為7746.97億元,上述地區當年以土地出讓收入為償債來源的債務需償還本息為2315.73億元,為當年可支配土地出讓收入的1.25倍。
隨著城鎮化發展,地方經濟發展面臨巨大融資需求難以滿足的現實難題。
還舊債、舉新債,未來地方融資平臺仍將面臨長期的融資需求。堵不如疏,應加快金融創新,通過規范化、市場化融資渠道,滿足地方融資需求,化解隱性債務風險。
首先,可推動地方政府性債務資產證券化。市政建設、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交通設施等作為主要投資項目,有穩定現金流,十分符合資產證券化條件。
地方融資平臺資產證券化,從短期看,能緩解地方政府流動性;從長期看,不僅可拓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還能借助市場力量化解地方融資平臺風險,加速地方融資平臺轉型,可謂一舉多得。因此,地方政府應鼓勵和積極推動地方融資平臺證券化,拓寬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渠道。
其次,可允許地方發債,拓展市場化、規范化融資渠道。目前,一些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渠道和方式多樣,舉債程序不透明,違規舉債和違規擔保現象突出,且大部分地方政府性債務收入未納入預算管理和監督,這給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增加難度,也增加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
借鑒成熟市場經驗,允許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自行發行市政債,可通過市場化手段約束地方政府舉債行為,通過充分信息披露,讓市場決定地方政府舉債能力,將無序融資轉變為有序融資,將隱性債務轉變為顯性債務。這樣,可促進地方政府按自己的實際能力進行舉債,易于風險早期識別和化解。對債務風險較大的地方政府,債券市場會以較高的乃至懲罰性的利率抑制其融資能力,有利于分散投資風險,避免過度集中于銀行體系,以降低系統性風險。
此外,推動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用于棚戶區、公租房等領域投資建設,允許PE、VC發債用于投資建設領域等金融工具的創新,可在一定程度上盤活民間資金,緩解地方政府性債務新增壓力,未來可加快推進。